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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集市监行处字(2019)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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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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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集安市青蛙皇子童装店销售的青蛙皇子针织中裤童服装经检验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该单位销售不合格的儿童服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 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根据《吉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14节第2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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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根据《吉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14节第2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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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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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1.责令没收不合格童装1件; 2.并处销售产品货值金额50%倍罚款448.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145.00元。 合计罚没款593.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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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0.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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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0.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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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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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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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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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